近日,四川省林业厅出台改革和完善集体林采伐管理贯彻意见,进一步放活采伐管理。
对于采伐指标的分配下达,各市州应将五年期的年森林采伐限额一次性下达到县,不再按年度逐年下达。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应于每年3月底前将集体商品林采伐指标安排落实到乡(镇),有条件的地方可将采伐指标 “进村入户”。探索林农所取得的采伐指标相对集中采伐、采伐权拍卖等新机制,降低采伐成本,增加采伐收益。
各级各地不得违反规定上收集体采伐审批权限。林农采伐自有林木2立方米以下的,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原则上应委托乡镇人民政府审批。
推行简易伐区设计。林农个人申请采伐,可由林农自行或委托他人根据申办林木采伐许可证的基本要求进行伐区简易调查设计;一次性采伐蓄积5立方米以下或采伐面积在0.1公顷以下的,免于作业设计。采伐经济林、薪炭林、竹林和非林地上的林木,可由经营者自行设计、自主确定采伐年龄和采伐方式。除有特别规定外,采伐作业设计无需专门审批。
对于采伐作业监管,集体林木采伐作业以经营者自主管理、自我约束为主,不再统一实行伐前拨交、伐中检查和伐后验收等现场监管方式;各地林业主管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和实施具体的采伐监督管理办法。
放宽竹林经营利用监督管理,全省所有竹林(含国有)暂不实行限额采伐和凭证采伐(不包括竹林中的树木)。对竹子、竹材,暂不实行凭证运输。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拍卖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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