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语:中国文物艺术品拍卖市场经历了高速发展的 22 年,无论从市场规模、行业贡献 还是拍卖价位都创造了许多令世人瞩目的记录。但与此同时,社会政策环境、行业发展基础以及企业运营人员素质等方面都存在着进一步配套完善的需求。2014年,中国拍卖协会对现有艺术品拍卖市场法律规范体系进行细化,推出三项拍卖行业规范,对此,雅昌艺术网特别采访中拍协副秘书长欧阳树英:
雅昌艺术网:这次的三个行业规范是对现有艺术品拍卖市场法律规范体系的细化和完善。
欧阳: 这次发布的三个规范,应该说是对艺术品拍卖市场规范体系所做的进一步细化。中国的艺术品拍卖目前已有22年历史,从法律规范体系的角度讲,经过前十年的发展,艺术品拍卖法律基本的框架已经确定;中间十年开始逐步转向行业自律和流程规范的工作,先后发布了《文物艺术品拍卖企业自律公约》和《文物艺术品拍卖规程》行业标准,主要都是对基础业务流程的规范。经过了前两个阶段的发展,水到渠成的,进入到了对拍卖业务活动进行进一步流程规范细化的阶段。
此前,《艺术品拍卖规程行业标准》已经明确了整个艺术品拍卖的流程要求,但是对于每个具体的流程怎么做,其实还没有非常明确的规定,需要进一步从规范的角度来填补。比如说这次中拍协推出的三项规范,一个是关于拍品的保存和管理的《文物艺术品拍卖标的保存管理规范》,把原来的《文物艺术品拍卖规程》中对拍品管理一条,共五款的要求做了进一步明确。新的规范首次明确地把标的的保管划分为存放、包装、运输三个方面,明确规定从业人员应做好拍卖标的存放、点交、记录、包装、运输和库房管理等几个步骤。让拍卖企业拿到规范就明白整个拍品的保管过程中需要注意什么,应该怎么规范操作。这对保障文物艺术品拍卖标的安全意义重大。
再比如,之前的行业标准对标的的鉴定审核只有一条规定,到此次新推出的《文物艺术品拍卖标的审定规范》中,就明确规定了文物艺术品拍卖标的审定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和主要程序。对标的审定提出"合法征集"、"法律论证"、"科学方法"、"价值研究"、"知识储备"以及"职业品德"等六项基本要求。并把审定工作具体分解到委托拍卖合同签订前的初步审件,以及随后的会商确认、拍卖前标的报审、社会质疑的处理等环节。对审定方式和审定记录等方面也做出一一说明,这对文物艺术品拍卖企业有非常好的现实指导意义。
雅昌艺术网:是因为出现了某些状况,需要做进一步的细化规范?
欧阳:最大的需求来自行业发展的要求。艺术品拍卖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市场和行业都已经扩展到了一定规模。2013年国内文物艺术品拍卖成交额已经突破390亿元,有文物拍卖资质的企业已经超过380家,随着竞争的日趋激烈,市场的逐渐成熟,拍卖行业已经从数量的增长到了必须质量提升的阶段。特别是在客户群体素质不断提升的背景下,品牌、服务和专业化已经成为主流企业发展的共识。提供合乎社会发展要求的服务和品质,从粗放型的数量增长转向服务的进一步提升细化,已经对行业协会提出了尽快给出更加深入明确的业务指导规范的要求。这是企业和行业实现质量提升的迫切的要求。当然,市场中确实存在一些非主流的负面问题,这些规范的推出有助于树立行业正能量,但更多的原因,我觉得还是行业发展的需要。
雅昌艺术网:这三个行业规范的重要性。
欧阳:中拍协对整个艺术品拍卖行业的法律规范体系的设计,大致分为三个部分,有对人的从业人员的规范、有对拍卖企业经营行为的规范,还有对市场诚信建设的规范。三个板块对构建良性发展的市场都是缺一不可的。这次新发布的《文物艺术品拍卖从业人员职业守则》是对人的要求;《文物艺术品拍卖标的审定规范》和《文物艺术品拍卖标的保存管理规范》则是经营行为规范中对专业行为的要求,他们都是建立一个完善的拍卖规范体系所必要的,都很重要。
但这些规范的推出也不是凭空产生,更多来说是经过多年努力,水到渠成的事情。
比如《从业人员职业守则》,就是在2011年《关于拍卖师主持文物艺术品拍卖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拍卖师必须在主持艺术品拍卖活动之前要对拍卖公司是否有文物拍卖资质作必要了解,以及2012年发布的《拍卖师操作规范》行业标准基础上进一步推出来的。有了这些基础,今年我们进一步起草制定《拍卖从业人员职业守则》,这是一步步完善推进的过程。
再比如这次新推出的《文物艺术品拍卖标的审定规范》的内容,早在2009年《文物艺术品拍卖规程》行业标准就提出了标的审定的基本流程的要求;并且通过2012年的达标评定,发现企业已经在这方面初步形成了的可供参考经验。今年,我们在梳理这些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整理、研究,提出了艺术品拍卖标的审定的细化要求。《文物艺术品拍卖标的保存管理规范》也是如此,我们在2012年做企业达标评定过程中,发现达标企业非常希望借助、参考博物馆或者相关机构对艺术品保存管理的一些规范性要求,强烈希望从设施、人员制度方面向更加专业的方向靠拢。有了达标企业的实践经验,结合参考其他行业和国外的经验,现在的保存管理规范才得以面世。
雅昌艺术网:对已经出台的规范,是否有反馈,具体的成效如何?
欧阳:从大的艺术品拍卖法律规范大的体系框架来看,对已经出台的行业规范,确实已经有一个成效评估和逐步完善的过程。实际上,一般来说,各类行业标准和规范经过3-5年实际操作的检验,就可以根据检验的结论或是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做修订。拍卖的标准和行业规范,应该是根据现实情况不断生长的东西,可以在实施过程中进一步发展和提升。
拿对拍卖企业经营行为进行评价的《文物艺术品拍卖规程》的达标评定工作来说, 2010年正式推出《文物艺术品拍卖规程》行业标准,这是当时艺术品领域第一个行业标准,经过一年多的贯标、学习,到2012年我们依据标准正式推出包含116项的评价指标体系,经过评定推出首批44家达标企业。企业在这个过程中也给我们很积极的反馈,他们觉得达标不只是一个结果,更重要的是在管理和业务水平的提升让他们受用非浅。
当时第一次做达标工作,我们也没有经验,116项指标在实际评定企业中能不能充分客观?经过第一次的评定,今年专门针对指标评价体系做了进一步修订,在10月份准备开展第二次达标评定,相信又将是一轮全新的对现有拍卖企业的状况和指标体系的梳理。
雅昌艺术网:这些规范的执行性有多高?比如有个规范中规定拍卖公司至少需要五个鉴定人员,但现实中可能会存在一些现实中的问题,市场中的专家就那么多,可能真的请不到五个专家。类似这样的规范的执行性如何解决?
欧阳:从行业协会发布规范的角度讲,可操作性必不可少。这次发布的三项规范,都是紧贴行业中的人和企业经营,希望拍卖企业拿到规范就像拿到一本业务指导手册。
当然从更广义的范围来说,拍卖行业的法律规范体系可以分为法律、部门规章管理规定和行业自律性规范三个层次。
法律的层面,比如《拍卖法》、《文物保护法》等艺术品拍卖的基本法,相对稳定,不会短时间内修订。
第二个层次是部门规章和管理规定,你所提到的五个鉴定人员应该属于这个范围,行业协会会把意见汇总起来,向有关部门反映。
第三个层次就是行业标准、自律、规则以及进一步的细化规范,这是行业协会关注的重点,以行业自律为主,来自于行业实践的经验,最终也是要回到促进行业发展的目的上。
雅昌艺术网:整个的法律框架体系现在是怎样的状况?
欧阳:1992年,北京国际拍卖会敲响中国文物艺术品拍卖市场的第一槌,此后基本上是十年一个阶段,市场发展和法律规范体系建设同步发展。
第一个阶段:1992-2002艺术品拍卖法律框架确立。行政管理部门通过试点、总结经验,补充修改文物艺术品拍卖政策,促进艺术品拍卖市场顺利走过了健康稳定的发展期。
1993,上海朵云轩、中国嘉德、北京翰海、北京荣宝、中贸圣佳等拍卖公司纷纷成立;1994年,国家文物局颁发《关于文物拍卖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物境内拍卖试点暂行管理办法》;1996年国家文物局颁发《关于加强文物拍卖标的鉴定管理的通知》等。随后,文化部和国内贸易部分别颁布了《艺术品市场管理规定》、《拍卖市场管理办法》等政策规定,使对文物艺术品拍卖的管理逐步制度化、合法化;1996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诞生,标志着我国艺术品拍卖沿着法制化的轨道大步前进。2002年,《文物保护法》修订,确定了文物艺术品拍卖的合法性。
第二个阶段:2003-2012 艺术品拍卖行业自律和规范初步确立,从法制建设转向自律建设
2009年,拍卖行业乃至艺术品流通领域第一部行业标准《文物艺术品拍卖规程》诞生,中国拍卖行业进入标准化建设阶段,同时也标志着拍卖行业从“法制建设”到自律建设,从“数量增长”到“质量提升”的现阶段。从此,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始终围绕“自律”和“质量”开展行业管理工作;2011年,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发布《中国文物艺术品拍卖企业自律公约》,目前签署企业达177家;2012年,依据《文物艺术品拍卖规程》对全国文物艺术品拍卖企业开展达标评定工作,产生44家达标企业。
第三个阶段:2013至今, 新的行业自律与规范细化阶段
今年,我们又在之前各项规范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推出《文物艺术品拍卖从业人员》、《文物拍卖标的审定指导规范》、《文物艺术品拍卖标的保存管理规范》。
应该说,经过这二十多年的建设,拍卖行业特别是艺术品拍卖领域已经走过了法律法规缺乏的历史阶段,实现了法律法规基本完善,行业自律和规范初成体系。
拍卖行业是具有自我约束、自我自律、自我完善勇气的一个行业。下一步,我们还将继续不断完善并实践行业规范体系。
雅昌艺术网:既然法律法规都完善,也有一定的规范体系,但是社会上依然对拍卖行业有诸多的不理解,最基本的问题出现在哪里?
欧阳:一方面是因为市场中问题的复杂性,使大家对行业现状的判断可能产生一些误解,比如说客户信用问题,买家不付款的问题,就不能单纯地认为是拍卖企业、行业的经营导致了这些市场的诚信问题。
再如“李鬼拍卖行”打着拍卖的旗号扰乱市场的问题,在市场中确实存在,而且确实给不少普通市民造成了损失,这些最后都有可能被归结到拍卖行业,让大家对拍卖市场和行业产生误解。这都是实际存在的情况,需要社会客观的去认知。
但另外一方面,就是如何实现和社会公众有效沟通的问题。现有的规范、规章制度主要是针对拍卖公司,而且越来越细化到拍卖公司的具体业务该怎么做,这些是专业性的领域,和普通社会公众的理解是有差距的。所以这次我们为什么要做宣传周,也是希望通过尽量转换行业专业人士的角色,在媒体的帮助之下从社会公众的角度提出问题,告诉大家这些规范有哪些帮助,给大家提供哪些保障,这需要与社会公众沟通的技巧和策划。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拍卖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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