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拍卖行业协会章程
(甘肃省拍卖行业协会一届二次会员代表暨換届选举大会修改,2010年12月15日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甘肃省拍卖行业协会为协会中文全称:.英文名称为Gansu Auctioneers Association(缩写GSAA)。
第二条甘肃省拍卖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由在甘肃省内注册的拍卖企业、与拍卖行业相关联的组织以及热忱关注并息意服务于旨省拍卖行业^的个人3愿加入,依法成立的非盈利性社会团体法人。是甘肃省拍卖行业业的自律组织。
第三条协会严格理守国家宪法、各项法律规章和相关政策。协会的宗旨是:在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和甘肃省拍卖行业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公开、公平、公正的为全体会员服务,协调行业与政府管理部门间关系,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维护会员及行业的合法权益,谋求行业的共冋利益,促进甘肃省拍卖行业的发展。
第四条协会主动接受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和甘肃省拍卖行业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协会注册地点为甘肃省兰州市.
第六条协会的工作范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拍卖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定完#自律行規、行约,监督落实行规、行约的执行,依照行規.行约对违規行为进行处置,促进会员槻高规范化管理、经営水平。
(二)加强省内外同行业及会员间联系.促进息交流传播,为行处内各种合作、业务指导、宣传及咨询服务提供平台和方便。
(三) 代表会员向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和甘肃肃省拍卖行业管理部门反映愿望和相关诉求。协调会员间矛盾和利益冲突.协商解决行业内出现的争端和问题,会员间业务协作,最大穫度地争取行业利益,
(四) 接受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甘隶省拍卖行业管部门和会员关单位和个人委托拍卖业务培训,人员培训工作和咨询服务。
(五) 协助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和甘肃省拍卖行业管理邮门管理在甘肃省内执业的拍卖师及拍卖从业人员:协助处理拍卖企业和拍卖师及拍卖从业人员在经营和拍卖活动中的违規行为.
(六) 接受中15拍卖行业协会.甘肃省拍卖行业管理部门和会员委托的其它工作.
第二章 会员
第七条协会会员必须是在甘肃省内注册的拍卖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类独立法人和热忱关注并愿意胆务甘肃省柏卖行业发展,在甘肃拍卖行业有影响的自然人.
第八条协会会员必须自愿申请加入并枏护.遵守协会!^.
第九条法人会员应以书面形式指派或委托代表全权參与协会的活动,并承担相&的法律贵任:自然人会员对其行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贵任.
第十条法人会员可以以书面通知形式变更其指派成委托参与协会的活动的代表,似必领征求协会秘书处同意并予以备案.
第十一条会员入会的程序:
(―〉向协会秘书处提交入会申请
(二)经协会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在协会理事会讨论通过入会申请后由协会秘书处负责办理会员证.
第十二条会员的权利:
(一〉会员有平等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会员有平等参加协会活动的权力:
(三〉会员可优先获得协会提供的信息.资料.业务培VII以及其它针对会员的服务:
(四) 会员有对协会工作进行监督、批评和反映情况以及对许会事項提出建议、提案的权力
(五) 会员有自由退出协会的权力.
第十三条会员的义务,
(―〉遵守协会的章程.执行行規-行约及协会作出的决议和决定,
(二〉发扬团结协作精神,多方面关心支持会负间以及协会的工作,維护协会的合法权益和声誉.
(三〉宪成协会交办的工作.
(四) 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 向协会提交业务信息、经营情况和资料。
第十四条会员退出讲会,应书面通知协会理事会,交回会员证.
第十五条会员一年不参加协会活动或不交纳会费,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六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协会章程的行为,经协会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三章会员代表大会
第十七条协会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制定和修改协会章程:
(二) 选举、罢免协会会长、副会长、理事、常务理事、秘书长;
(三) 确定协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四) 审议理事会提交的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五〉决定换届、终止等重大事项
第十八条会员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会员代表出席会员代表大会方能形成决议,会员代表大会形成有效决议须经到会半数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
第十九条会员代表大会每届四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推迟换届的.须由协会理事会研究,提出理由,征得甘肃省拍節业管理部门和社团登记管理部门同意。推迟換届延期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
第四章理事会
第二十条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常设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幵展协会曰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二十一条理事由会员协商提名,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的理事组成理事会。理事会由占全省拍卖企业数三分之二的理事和行政事业单位法人会员理事、自然人会员理事组成。其中:行政事业单位法人会员理书最多5名,自然人会员理事最多1名或缺设,其余为企业法人会员理事。理事会出现理事缺额时,理事会应与会员协商提名,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补足。
第二十二条理事会职权
(―〉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与会员协商产生会长、副会长、秘书长^4名单,提交会员代表大会表决;:
(三〉常务理事会在理事会理事中选举产生,对常务理事的工作分工和工作职责作出规定:
(四) 根据二分之一以上理事的决定是否罢免常务理事;
(五) 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协会组织管理机构设立、撤消和工作程序、内部分工及制定管理制度的制定;
(七) 决定副秘书长和各管理机构负责人的聘任;
(八) 决定会员代表大会授权的其它重大事项。
第二十三条理事会至少每年召开一次,必须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幵,其决议须经到会三分之二以上理事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五章常务理事会
第二十四条常务理事会由理車会确定的若千名常务理事组成。常务理事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具备较高的政治、专业业务素质,在甘肃拍卖行业具有一定的知名度;
(二) 年龄不超过70周岁,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三) 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賦予公民的所有权利,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五条担任常务理事可连选连任,但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会员代表大会期限。
第二十六条常务理事会的职权:
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本章程第第二十二条理亊会职权中的(―)、〈四〉、〔五〕、(六)、(七)项职权。
第二十七条协会会长为协会法定代表人,同时为理亊会理亊、常务理事会理事。
第六章资产
第二十八条协会的资产属于全体会员。对资产的支配、使用、管理必须符合会员代表大会的要求和本章程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九条协会经费来源:
(一)会员缴纳的会费;
(二) 会员、社会团体及个人的捐赠;
(三) 政府资助,
(四) 经核准的服务、活动收费;
(五〉利息;
(六)其它合法收入。
第三十条会员按国家和会员代表大会的规定收取会费。
第三十一条协会的资产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和审计制度。
第三十二条协会聘用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各类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经理事会研究决定执行。
第七章章程的修改
第三十三条协会章程的修改必须经理事会研究提请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社团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八章终止与清算
第三十四条协会完成宗旨或因其它原因需要终止协会的活动时,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提交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十五条协会经社团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并公告后即为终止。
第三十六条协会提出终止动议后,由理事会组织成立清算组织,按相关规定对协会的资产、相关权益和文件、档案进行清算。清算完成后,剩余的资产、相关权益以及文件、档案须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清算和处置结果须报请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本章程经2010年12月15日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八条本章程解释权属协会理事会。
第三十九条本章程自社团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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